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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速訊:河北:舉報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最高可獲20萬元獎勵

時間:2023-01-15 10:06:19    來源:河北新聞網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河北新聞網訊(河北日報記者呂若汐 通訊員高祥)近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聯合河北省財政廳,對2019年4月印發的《河北省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修訂,重新制定《河北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舉報河北省內涉及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險基金,經查實屬實并依法作出處理后,最高可獲得20萬元獎勵?!秾嵤┘殑t》將于2月1日正式施行。

擴大范圍,提高標準?!秾嵤┘殑t》將既往的騙保行為舉報擴展為將所有違法違規使用醫?;鹦袨榈呐e報納入獎勵范圍,并結合各地實際情況,規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給予舉報人一次性獎勵。案值是指舉報事項涉及的應當追回的醫療保障基金損失金額。除舉報事項外,查實的其他違法違規金額不納入案值計算。獎勵金額上限由10萬元提升至20萬元,并設置了最低500元的獎勵金額下限,充分發揮獎勵激勵作用,積極鼓勵、引導群眾參與社會監督。

確認時限,提高效率。舉報線索核查部門在核查完畢5個工作日內將舉報材料和核查報告報同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各統籌區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獎勵審批工作。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同意給予舉報獎勵后2個工作日內制作《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通知書》,并告知舉報人獎勵事宜。

舉報人應當在收到《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通知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者受托人辦理身份確認手續,聯名舉報的舉報人應當推舉一名代表辦理確認手續。舉報人對獎勵金額有異議的,應在收到《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通知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實施舉報獎勵的醫療保障部門提出復核請求。舉報人身份確認后的5個工作日內,醫療保障部門將獎勵資金足額打入舉報人指定賬戶。

暢通渠道、優化流程。為方便群眾舉報,各級醫保部門對外公布電話、信箱、網站、微信公眾號、電子郵件等舉報途徑,舉報人可以根據自身實際,選擇任何一種途徑進行舉報,均符合領取獎勵的基本條件。

關鍵詞: 醫療保障 實施細則 工作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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