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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熱點:多次室內或“飛線”充電,失火致5人死亡被判6年!

時間:2022-06-17 08:33:08    來源:法治網    


【資料圖】

記者從北京市通州區(qū)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于6月15日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張慶寶失火一案,以失火罪一審判處被告人張慶寶有期徒刑六年。

通州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慶寶自2021年7月開始租住在北京市通州區(qū)某小區(qū),多次在室內直接或以“飛線”的方式給其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同年9月20日0時30分許,被告人張慶寶在屋內南側陽臺再次給蓄電池充電,3時許,蓄電池發(fā)生爆炸引發(fā)火災,致使居住在被告人張慶寶樓上的李某某等5人被燒死或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樓道、外墻和室內安裝裝飾火災損失98174元。被告人張慶寶在滅火未果后報警,后在現(xiàn)場被民警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審查。

通州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慶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安全意識淡薄,無視相關管理規(guī)定,在室內為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引發(fā)重大火災,造成5人死亡,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構成失火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張慶寶犯罪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危害后果及其犯罪后具有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jié),在量刑時予以綜合考慮。根據被告人張慶寶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及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等,遂作出上述判決。

關鍵詞: 蓄電池充電 電動自行車 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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