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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明星帶貨“翻車”僅成交278元,法院判決:這個細節很關鍵_環球頭條

時間:2023-03-21 12:26:15    來源: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約定銷售100萬元,實際成交只有278元……3月18日,“20萬請曹姓明星直播帶貨,3個月成交278元”話題登頂熱搜,引發熱議。

帶貨3個多月成交278元


(資料圖)

廣西南寧一家商貿公司,請上海某網絡公司旗下的女藝人曹某某直播帶貨,交了7萬元預付款后,曹某某帶貨3個多月,僅完成278元的銷售額,該公司要求退還直播服務費遭拒。3月16日,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通報該案結果。

南寧某商貿公司主要經營迷你榨汁機、加濕器等小百貨。

2022年1月,該公司看中上海某網絡公司旗下的藝人曹某某,曹某某參演了國內不少知名古裝劇,有一定影響力。

去年1月9日,兩家公司簽訂了合同,由曹某某直播帶貨,南寧某商貿公司支付20萬元直播服務費,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曹某某在直播間銷售額要達到100萬元。

如果未達到,上海某網絡公司要退還直播服務費,并支付已付金額100%的違約金。

簽訂直播服務合同后,南寧某商貿公司支付了7萬元預付款。

合同簽訂后,去年1月21日,南寧某商貿公司支付了7萬元的直播服務預付款。之后,曹某某在直播間僅成交278元,未達到銷售目標。

其中,2022年3月3日賣出加濕器5個退貨2個;3月11日銷售的14個小化妝鏡退貨3個等,銷售成交“慘淡”。

由于未達到銷售目標,南寧某商貿公司要求上海某網絡公司按合同約定退款,經核算,雙方確認某網絡公司應退還原告69722元。但某網絡公司未予退還。

直播3個多月,僅完成278元,雙方協商退款事宜。

法院判決:退費并支付違約金

南寧某商貿公司訴至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上海某網絡公司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審理。

法院審理認為,雙方的合同合法有效,上海某網絡公司未按合同約定完成直播任務,除了退還南寧某商貿公司69722元服務費外,還要支付69722元違約金。

主辦法官介紹,南寧某商貿公司能勝訴,是因為在簽訂合同時,已經明確了雙方的責權利。

法官提醒,直播帶貨火爆的同時,也應該看到背后可能會引發的糾紛以及相應的法律風險。并非所有入局者都能收獲預期的業績,即便是網紅、藝人直播帶貨,銷售業績慘淡的情形也不在少數。

本案中,網絡直播公司應考慮自身能力實際情況,不要過高地夸大自身能力;商家要謹慎選擇直播平臺,尤其是簽訂合同要慎重,對可能出現的結果要全面預測并在合同條款中進行防范,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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