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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不良資產轉讓有望擴容 批量個人貸款將納入

時間:2020-06-17 09:15:28    來源:北京商報    

面對不良貸款反彈壓力,監管機構擬推動銀行業加大不良貸款處置、擴展轉讓范圍。6月16日,北京商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近期監管向相關機構下發《關于開展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修改稿)》和《銀行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實施方案(修改稿)》(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將進行單戶對公不良貸款和批量個人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在分析人士看來,轉讓制度的出臺在化解一部分銀行經營風險壓力的同時,也有利于減少各類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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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定試點范圍

為規范銀行不良貸款轉讓行為,切實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銀保監會擬以試點方式拓寬不良貸款處置渠道和處置方式。據北京商報記者6月16日獲悉的《實施方案》,此次參與試點的銀行主要包括(中、農、工、建、交、郵儲)六大國有行和12家股份制銀行,另有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符合條件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以及5家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試點過程中,應按照不良貸款轉讓法規和試點工作要求,嚴控業務風險,確保試點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一位股份制銀行相關人士表示,《實施方案》為前期征求意見的版本,正式文件仍未下發。某國有大行相關人士則向記者透露,“銀行正在等待具體實操細則”。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此次獲悉的《實施方案》與網傳的《關于開展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基本一致,具體來看,試點不良資產包括:單戶對公不良貸款、批量個人不良貸款。參與試點的個人貸款范圍包括:個人消費貸款、住房按揭貸款、汽車消費貸款、信用卡透支、個人經營性貸款。

《實施方案》表示,銀行可以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轉讓單戶對公不良貸款和批量轉讓個人不良貸款。且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應當經營管理狀況較好、主營業務突出、監管評價良好,并由省級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出具同意意見;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受讓本省區域內的銀行不良貸款,今后根據參與試點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具體情況及市場需求等逐家放開地域限制;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可以債轉股為目的受讓試點范圍內的對公不良貸款。

《實施方案》同時指出,試點范圍內的銀行和收購機構按照自主自愿原則參與試點業務。一位國有大行相關人士認為,目前商業銀行不良率略有上升,監管此舉也是為了未雨綢繆;轉讓方式不是一對一的承包,而是采取市場化掛牌交易的方式,更加公開透明規范;發揮了資產管理公司的作用,可承載的力度會更大。

杜絕虛假出表等行為

在經濟壓力疊加疫情影響的因素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呈上升趨勢。來自銀保監會發布的數據顯示,2020年一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1.91%,較上季末增加0.05個百分點。6月4日,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在答記者問時就釋放出信號,要求堅決治理各種粉飾報表的行為,督促銀行做實資產分類、真實暴露不良、足額計提撥備。疏通不良資產核銷、批量轉讓及抵債資產處置等政策堵點,指導銀行采用多種方式加大不良處置。

《實施方案》提到,銀行、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應當按照真實性、潔凈性和整體性原則開展不良貸款轉讓,實現資產和風險的真實、完全轉移。嚴禁在轉讓合同之外簽訂抽屜協議或回購條款等,杜絕虛假出表、虛假轉讓、逃廢債務等行為,不得違規向債務關聯人進行利益輸送、轉移資產。

銀行應制定試點業務內部管理規定,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做好盡職調查和資產評估工作。資產管理公司對批量收購的個人貸款,只能采取自行清收、委托專業團隊清收、重組等手段自行處置,不得再次對外轉讓,禁止資產管理公司暴力催收不良貸款。采取委托清收方式的,應當加強對清收機構的管理,嚴禁委托有暴力催收行為、涉黑犯罪等違法行為的機構開展清收工作。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陶金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嚴禁簽訂抽屜協議或回購條款,旨在防止銀行等機構采取收益互換或者回購協議等方式進行監管套利。

建立審計機制嚴控風險

在風險管控方面,《實施方案》特別提到,銀行應建立對試點工作的專項審計機制,加強內部約束,嚴格控制和防范轉讓過程中的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資產管理公司應建立個人貸款的相應催收制度、投訴處理制度,配備相應機構和人才隊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受讓的單戶對公貸款,不得再次轉讓給原債務人及相關利益主體。此外,《實施方案》還劃定了五大類禁止轉讓的不良貸款。

陶金直言,監管機構推進不良貸款轉讓試點,首先為系統重要性銀行減輕了風險負擔,騰挪出更多的資本,進而可以更加聚焦于服務實體經濟,尤其是在疫情影響經濟緩慢復蘇的背景下。另外,轉讓制度的出臺在化解一部分銀行經營風險壓力的同時,對長久以來較為艱難的不良資產化解工作有了更加規范化的制度約束,也有利于減少各類違規行為。

“監管此舉對銀行業機構的不良貸款處置,根據過往規定,個人不良貸款無法批量轉讓,使得銀行業機構處理此類資產時方式比較局限。”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表示。據了解,根據《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個人貸款(包括向個人發放的購房貸款、購車貸款、教育助學貸款、信用卡透支、其他消費貸款等以個人為借款主體的各類貸款)不得進行批量轉讓。此前,亦有商業銀行因違規批量轉讓個人不良貸款而遭到監管處罰。蘇筱芮認為,此次試點工作無疑對批量個貸不良資產處置產生利好,從頭部機構開始試點,也有利于形成示范效應。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宋亦桐

關鍵詞: 不良資產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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