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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明確法律援助的服務形式及補貼標準 加強經費使用管理

時間:2021-01-11 10:59:23    來源:大眾日報    

近日,山東省司法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完善全省法律援助補貼標準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山東省法律援助的服務形式及其補貼標準,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了法律援助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意見》明確,法律援助補貼是法律援助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社會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社會組織人員等法律援助事項承辦人員所屬單位或者個人的費用。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具有公職身份的人員承辦法律援助一般服務事項不得領取補貼,承辦法律援助案件不得領取基本勞務費,實際產生的辦案直接費用,從法律援助機構日常運行或業務經費中列支。

根據法律援助的不同服務形式,補貼分為辦案補貼、值班律師值班補貼、法律咨詢補貼、認罪認罰案件法律幫助補貼等類型。補貼一般由直接費用和基本勞務費用構成,并分別規定了各類補貼的構成及核算方式,明確了補貼支付的有關要求。《意見》要求各地建立法律援助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推行補貼標準與辦案質量掛鉤的差別化發放機制,提升法律援助機構人員專業素質和監管能力,健全信息公開和監督機制。

近年來山東省法律援助的服務形式不斷增加,案件數量年均增幅在20%左右,案件質量在全國同行評估中連續多年位居第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占比近50%,有效維護了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戴玉亮)

關鍵詞: 山東 法律援助 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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