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法制 > 正文

“除非我死,否則車誰也別想拿走!”面對被告威脅,這位法官依法宣判了

時間:2022-03-28 21:08:11    來源:新疆平安網    

馬旭榮,畢業于西北政法大學,1996年參加工作。現任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審判(綜合審判)庭庭長。

任法官期間,馬旭榮辦理各類案件1000余件,調撤率達70%,無一差錯案件。2020年11月,馬旭榮被全國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基層法庭先進個人”稱號。

“除非我死,否則車誰也別想拿走!”

2018年9月,馬旭榮受理一起占有物返還請求權糾紛案。被告馬某以原告在大西渠鄉思源村幼兒園施工的泵車損害其房屋地基為由,對泵車設置障礙物,不讓原告駕駛車離開現場。

這起糾紛曾經被所在村委會、當地司法所多次協調過,但都無結果。

法庭上,被告馬某仗著人多,咄咄逼人,堅持“除非我死,否則車誰也別想開走”。

馬旭榮多次解釋道:“房屋損失應另立案主張。”

被告根本不予理睬,就強調原告侵權在先……

調解不成,馬旭榮審理后依法宣判:被告于判決生效后三日內返還原告公司的泵車。

聽到宣判,被告慫了、慌了。

“我錯了!法官,我想與原告就賠償的事再做一下協商處理……“

“雖已結案,但事情沒了,我得做到案結事了!”馬旭榮說。

馬旭榮再一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最終達成庭外和解:由原告給付被告房屋損失30000元,原告不再追究被告造成的營運損失,并在給付房屋維修款時返還泵車,雙方再無糾紛。雙方當天履行完畢庭外調解協議。

在法庭判決后,馬旭榮以調解工作“打通最后一公里”,成功完成結一案了結三案(公司的營運損失、馬某的房屋損失、本案的執行案件),真正達到“案結事了”的社會效果。

馬旭榮(左二)在調解一起糾紛(資料圖)

“被告把欠條吃了,咋辦呢?”

“馬庭長,被告把欠條吃了,咋辦呢?”

2016年6月,昌吉市人民法院大西渠法庭80后法官郭瑾在庭審時,突遇被告葛某當庭吃下欠條,一時不知所措,急忙沖進隔壁調解室,向正在調解案件的馬旭榮求助。

時任大西渠法庭庭長的馬旭榮立即告訴郭瑾先宣布休庭,同時一個箭步奔至法庭對葛某進行訓誡,制作筆錄。

“你知道破壞的是什么嗎?你知道破壞證據,蔑視法庭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嗎?你確定要承擔此法律后果嗎?”

在馬旭榮的三連問和告知下,被告癱倒在地上,當庭承認錯誤,懇求法庭從輕處理……

馬旭榮根據其嚴重擾亂法庭紀律情節嚴重,擬決定依法對葛某處十五日的拘留。考慮到葛某的身體狀況不適合拘留,對葛某作出罰款2000元的處理決定。

經過此事,葛某認識到自己行為不當,積極配合法庭與原告就此起借貸糾紛達成調解協議,并在規定期限內將欠款如數歸還。

“我最佩服的是馬庭長的快速應對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那天給我上了很好的一課,她是我最好的老師。”郭瑾至今對當時的情景記憶猶新。

談起這事,馬旭榮莞爾一笑:“每一個法官都是在這樣的一個個案件審理中成長和成熟起來的。”

馬旭榮在庭審中

“馬法官身上始終散發著熱愛生活的光芒……”

2016年至2021年初,馬旭榮在擔任大西渠法庭庭長期間,始終堅守為民服務情懷,將“親民、愛民、便民、為民”的司法為民理念貫穿于審判工作的全過程。

在馬旭榮的帶領下,大西渠法庭每年被評為優秀庭室,先后獲得“昌吉州青年文明號”“昌吉州政法單位先進集體”等殊榮,2017年被確定為“西南政法大學人民法庭研究中心”,2018年獲得“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

馬旭榮在大西渠法庭與同事的合影

馬旭榮培養出的三位80后副庭長,已成長為優秀的一線法官,現在各自的崗位上都能獨當一面。

昌吉市人民法院行政審判(綜合審判)庭書記員何玉昭對記者說:“馬法官辦案認真細致、嚴謹負責,帶動了我們一批80、90后法官和書記員,讓我們更加渴望成為像她那樣優秀的法律人。”

“馬法官身上始終散發著熱愛生活的光芒,她以自己的優秀品質感染身邊的每一個人。”與其共事多年的昌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邱桂文這樣評價馬旭榮。

關鍵詞: 人民法院 先進集體 法律后果

相關新聞

凡本網注明“XXX(非中國微山網)提供”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其真實性負責。

特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