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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起成都住房公積金可按月提取 限制多套房提取

時間:2021-09-02 15:51:53    來源:華西都市報    

9月1日,記者從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新政發布會上獲悉,10月8日起,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按月提取公積金了。同時,最新修訂的《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正式發布,并宣布將于10月8日實施。

公積金如何按月提取?提取和貸款新政有哪些惠民亮點?新政發布會上,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了解讀。

繳存新政

在規定比例范圍內

單位和職工可按差異化比例繳存公積金

此次修訂,成都公積金管理中心推出“雙向差異化”比例繳存政策。所謂“雙向差異化”比例繳存,指單位和職工在公積金5%-12%規定比例范圍內,可按差異化比例繳存,其中職工個人比例部分不能低于單位繳存比例。單位差異化繳存比例事宜及比例選擇需經職代會或工會通過;職工比例部分與單位協商,在不低于單位繳存比例的情況下確定。

同時,降低了困難單位住房公積金降比緩繳申請門檻。按照新規,取消困難單位降比緩繳申請需提供連續兩年虧損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或社保緩繳證明手續的要件要求。困難單位僅需職代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即可向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降比緩繳業務。

對部分實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規定的上下限范圍內,可與職工協商確定繳存基數。單位應廣泛征求職工對于協商方式確定繳存基數的意見,并確保職工知悉相關內容,給予職工提出異議的合理期限。

提取新政

職工購房“可提可貸”

限制多套房提取

根據最新修訂的《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將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前結清貸款后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5年內只能提取1次變成5年內每月都可提取1次,將還貸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每年1次調整為每月1次,將租房提取業務辦理次數從每季度1次調整為每月1次,提取更為便利,且有助于職工提取利益最大化。

繳存職工在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后,在按月償還貸款期間可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按月提取協議,采取直沖本息的方式,按月使用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月供本息,減少還款轉賬環節,減輕職工還貸壓力。同時,允許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可提取未納入貸款額度計算的繳存余額用于首付款。

按照新政,職工5年內已辦理兩套及其以上住房購房提取業務或當前擁有兩套及其以上住房產權的,不得再申請辦理第三套及其以上住房購房提取業務。

支持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職工申請辦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業務,不再受一年內只能選擇一套住房辦理住房消費類提取業務規定限制。

此外,公積金提取簡化了死亡提取業務辦理材料,第一順序繼承人提取死亡職工公積金時,無需再提供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公證書。

貸款新政

實行“精細化”雙掛鉤貸款

貸款額度計算與繳存額度、時間相關

在公積金貸款方面,此次主要調整是實行“精細化”雙掛鉤貸款。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與每筆繳存額度、繳存時間相關,由繳存賬戶每筆繳存資金金額扣除提取金額后,與該筆繳存金額存儲時間對應的存貸系數分段計算后加總得出。(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朱珠)

關鍵詞: 成都市 住房公積金 按月提取 貸款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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