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綜合 > 特別關注 > 正文

規范資金監管!青島項目未開立監管賬戶不得核發預售許可證

時間:2021-10-23 21:04:23    來源:青島晚報    

為規范我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確保預售資金用于商品房項目工程建設,維護商品房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健康發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起草了《青島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實施細則》。日前,在前期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征求意見稿通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予以公布,并公開征求社會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商品房預售資金必須優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主要包括項目的建筑安裝、區內配套建設等。全裝修的項目,還應當用于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裝修裝飾工程等。

監管賬戶是預售資金收存的唯一賬戶,預售人銷售商品房時,應當將預售資金監管相關規定告知承購人,并將承辦銀行、監管賬號等信息在商品房銷售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和記載于《商品房預售合同》。要求承購人將全部預付購房款直接存入監管賬戶。預售人不得直接收存購房款,不得提供任何其他預售資金收存賬戶。未開立監管賬戶并簽訂預售資金監管協議的,不得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當預售人存在下列問題時,承辦銀行根據監管機構的指令暫停支取資金,由監管機構責令限期整改:(一)預售人直接截留預售資金或轉入其他賬戶且未按要求整改到位;(二)監管賬戶內實收首付款小于應收首付款;(三)入賬資金未明確到戶;(四)分期付款尾款或貸款超期未交入監管賬戶;(五)預售人提供虛假材料申請使用預售監管資金的;(六)自行提取協議監管額度以外的資金,未優先用于項目工程建設,未及時支付給項目建設相關單位。(觀海新聞/青島晚報記者董真)

關鍵詞: 青島新規 監管賬戶 預售許可證 房地產

相關新聞

凡本網注明“XXX(非中國微山網)提供”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其真實性負責。

特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