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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觀點:合肥市房產部門提醒:二手房交易可查經紀人資格

時間:2022-07-15 07:34:24    來源:安徽商報    

市民委托經紀人交易二手房之前,可要求查驗經紀機構從業人員服務證。14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再次發布存量房交易風險提示,提醒市民在二手房交易中注意防范交易資金轉入非資金托管銀行專用賬戶等方面的風險。


(資料圖)

該局提示,合肥市民在二手房交易中須注意防范以下可能引發交易風險的情形:

1、凡是將交易資金轉入中介機構賬戶、從業人員個人賬戶等非資金托管銀行專用賬戶的。

2、凡是承諾包辦購房資格、貸款資格或提供虛假材料進行購房資格查詢、貸款資格審批、收取費用的。

3、凡是承諾支付額外費用就能買到意向房源的。

4、凡是中介從業人員以個人名義承接存量房交易業務,收取費用,未以中介機構名義簽訂委托銷售(委托購買)合同的。

5、凡是僅做出口頭承諾或約定,未在合同中書面明確的。

6、凡是中介機構不具備合同網簽資格,或隱瞞經紀事實,要求交易雙方以個人成交名義進行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的。

7、凡是隱瞞真實成交價格或隱瞞真實交易意圖,簽訂“陰陽合同”的。

8、凡是交易房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未進行房源核驗、未取得不動產登記權屬證書、可能存在其他利害關系人、存在限制交易情形、產權人與實際售房人不一致、屬于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的。

此外,該局還特別提醒,合肥市房地產經紀行業從業人員實行實名登記制,完成實名登記并經過審核的,才能申請領取從業服務證,取得在合肥市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資格。公眾在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前,可要求查驗經紀機構從業人員的從業人員服務證,房地產經紀機構從業人員應當主動向服務對象出示服務證。

關鍵詞: 二手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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