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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 中國銀行湖州分行違法被罰35萬元

時間:2019-02-02 15:33:24    來源:中國經濟網    

銀保監會網站今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湖銀保監罰決字〔2019〕2號)顯示,中國銀行湖州市分行存在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被中國銀保監會湖州監管分局罰款人民幣35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二)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的;

(三)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

(五)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

(六)拒絕執行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措施的。

以下為處罰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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