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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印發村莊規劃編制技術導則

時間:2021-11-02 09:00:31    來源:合肥日報    

記者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獲悉,日前,《合肥市村莊規劃編制技術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正式印發,其中明確,村莊規劃編制,要突出合肥市地域和鄉村特色,實現地域有風格、區域有特色、村域有風貌、農房有特點。

結合合肥實際,合肥市全面探索“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的編制-實施-管理,形成技術導則+管理手冊、設計手冊、村民手冊的“一則三冊”實用成果體系,既有面對規劃編制單位的規范要求,也有規劃管理部門的實施抓手,更有村民參與的實用成果。

《導則》提出,村莊規劃應根據不同類型的村莊特征,因村施策,分類指導,將全市行政村劃分為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護、搬遷撤并和其他類;在行政村分類的基礎上,結合村域層面的統籌分析,將自然村分類為保留、搬遷撤并和新建居民點三類。同時,對村域國土空間實施分區分類管控,提出分區準入清單,并明確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控制線、村莊建設邊界、鄉村歷史文化保護線、地質災害和洪澇災害風險等控制線。

為保護傳承鄉土文化,《導則》明確,根據合肥市鄉村特征,提出特定地域片區和特定文化片區兩個方面的指引,其中將特定地域片區分為環湖、近城、嶺上和崗中四種類型片區,將特定文化片區分為歷史文化、紅色文化以及其他文化片區,對不同類型片區提出具有地域和文化特征的村莊規劃指引要求。同時,深入挖掘農耕、民俗、非遺、家風、家訓等鄉土文化,適應現代生活需求,體現景觀的鄉土性、趣味性和藝術性。

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村莊發展具有動態性和長期性的特點,應及時回應經濟社會發展條件變化帶來的村莊空間發展新需求,對村莊類型進行相應動態調整。村莊規劃作為鄉村地區的法定規劃,既要能用、管用,又不能“管死”,所以提出“用途”留白、“點位”留白、“指標”留白,為發展預留空間。

(陳亮 記者 王蔚蔚)

關鍵詞: 合肥市 村莊 規劃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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