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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施工未依法招標 青島金泓熱電被處罰

時間:2018-11-13 08:23:12    來源:信網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島金泓熱電有限公司因李滄區東部供熱工程項目紅線內供熱配套項目施工未依法招標被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九條明確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針對該公司上述行為,青島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投標項目合同金額27438810.59元千分之十的罰款,共計人民幣274388元。

信網通過查詢了解到,青島金泓熱電有限公司于2005年05月08日在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經營范圍有:供熱;工程管理及技術服務;熱電設備開發生產及維修;熱力規劃及設計服務;熱電工程施工;銷售:建筑及裝飾材料、機電設備、五金。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11月12日下午,為了解此事具體情況,信網曾致電青島金泓熱電有限公司辦公室,但是其工作人員表示,不是很清楚此事。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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