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綜合 > 民生 > 正文

【公示公告】吳堡縣關于規范房地產領域專項維修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04-15 21:34:33    來源:騰訊網    

吳堡縣關于規范房地產領域

專項維修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政策依據

為了加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收繳管理,切實維護廣大業主和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榆林市住房和城市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收繳管理的通知》、《陜西省物業管理條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依法收繳住房專項維修基金。

(二)基本含義

專項維修基金是指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并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是業主購房時繳納的為將來房屋修繕的基金,單戶核算,統一管理使用,是房屋的養老金,是在前期物業房屋的保修期以后使用的。后期房屋修繕專項維修基金使用完了,根據規定由業委會籌集,每個業主依據名下產權的面積繳納維修基金,總之維修基金是不準任何人動用,只有對房屋或房屋配套的設施設備維修時才能使用。

(三)收取時間

交契稅的時候 ,交專項維修基金。一般情況下辦按揭或者辦不動產證時候交,最遲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應當將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至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四)收取標準

按照《榆林市住房和城市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收繳管理的通知》之規定,首期房屋專項維修基金具體交存數額標準為:多層住宅(7層以下,不配備電梯)50元/㎡;多層住宅(7層以下,配備電梯的)55元/㎡;小高層、高層住字(7層以上、含7層)90元/㎡;非住宅物業,包括商業用房、辦公樓、寫字樓等按照以上多層、高層建筑分類標準進行交存。

(五)使用程序

專項維修基金劃轉業主委員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2、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請列支;

5、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核同意后,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6、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委員會管理后的使用程序辦理:

1、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2、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

3、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5、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核同意,并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

6、業主委員會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7、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六)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規定

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定期與專戶銀行核對維修基金交存情況,并在該物業范圍內公布。

2、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定期將維修基金交存情況報上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3、業主委員會應定期向全體業主公布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和剩余情況。

4、單個業主可憑維修基金發票至開戶銀行查詢本人名下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和留存情況。若物業因拆遷發生滅失的,業主可持相關證明至銀行提取分戶帳戶內的余額。

5、 建設單位和業主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繳存維修資金。未按照規定繳存首期維修資金的,建設單位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建設單位、業主在申請不動產權登記或者抵押登記時,應當同時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已足額繳納維修資金的相關憑證。

維修基金是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吳堡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4月12日

制作:張家輝編輯:韋江江審核任建民

關鍵詞: 維修基金 物業服務企業 業主委員會

相關新聞

凡本網注明“XXX(非中國微山網)提供”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其真實性負責。

特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