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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殯葬改革!山東淄博今年起5類人群免收基本殯葬服務費

時間:2021-01-06 13:39:18    來源:淄博晚報    

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切實減輕群眾殯葬負擔,推動移風易俗,保障改善民生,淄博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惠民殯葬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下列人員死亡后,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具有淄博市戶籍的居民;尚未登記淄博市戶口的新生兒及本市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兒童;在本市救助管理機構死亡且經相關部門確認無法查明身份的受助人員;駐淄大中專院校全日制學生;本市公安部門認定的未知名尸體。

免費項目包括:殯儀車遺體接運費(含館外抬尸、消毒);3天內遺體冷藏費;普通爐遺體火化費;1年內骨灰寄存費;館內遺體搬運;遺體驗尸消毒;普通骨灰盒。經辦人持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書》(《死亡推斷書》)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到殯儀館辦理免費對象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的免除手續,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需要復印件存檔的,由殯儀館自行復印:經辦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本市戶籍免費對象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逝者為尚未登記戶口的新生兒、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兒童的,需提供醫療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證明;逝者為無法查明身份且在救助管理機構死亡的,需提供救助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逝者為駐淄大中專院校全日制學生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和逝者的身份證、學生證原件;未知名尸體,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火化通知書。

免費對象在戶籍所在地殯儀館發生的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經殯儀館審查確認后,根據免除項目和標準,在結算時予以免除。在非戶籍所在地殯儀館火化發生的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由喪事經辦人預先墊付。自火化之日起1個月內,經辦人持遺體火化證明、發票原件到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結算。未發生的免除服務項目費用,不折現、不折抵。免除費用項目外的費用由逝者的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或者相關單位機構負擔。

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所需經費以上年火化人數、人均1000元為基數,市級財政補助淄川區、博山區、周村區40%,補助張店區、臨淄區、桓臺縣、高青縣、沂源縣、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文昌湖省級旅游度假區20%,不足部分由區縣承擔。對于無法確認戶籍所在地的,由逝者居住地或發現地區縣負擔。 (全媒體記者相國旗)

關鍵詞: 淄博 殯葬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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