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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女子貸款15萬揮霍,父親:女兒有病,借款合同無效!法院判了

時間:2022-03-12 14:42:59    來源:騰訊網    

現如今在借貸方面,其門檻似乎是越來越低,部分網貸平臺甚至表示無需提交過多的資料信息,即可秒放貸,不過銀行放貸相較于部分網貸平臺,門檻要高出不少,想要申請銀行貸款,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征信良好等。

客戶到銀行辦理大額貸款業務,銀行方面則需盡到審慎義務。

陜西西安人馬某某的女兒馬花花(化名)現年已有37歲,雖然從表面上看,馬花花與正常人無異,然而馬花花卻患上了精神分裂癥,不時會產生幻聽、幻想等現象,呈現出了意識衰退和精神殘疾的癥狀。

馬某某也就只好經常帶女兒去到醫院進行診治,不過讓馬家父母慶幸的是,馬花花很少表現出暴躁的一面,大多數情況都十分溫順和乖巧,馬花花不常給父母帶來麻煩,因此當馬某某收到法院的傳票時感到十分震驚。

據傳票送達的訴訟顯示,馬花花在出院不久后,去到了某正規的銀行,辦理了貸款分期業務。通常情況下,銀行向馬花花放大額貸款,會對其家庭狀況、經濟能力、具有法定連帶責任人進行充分的調查等,不過該銀行并沒有核查這些信息,在沒有征求相關人員的意見且獲得相關人員的追認下,就把錢借給了馬花花。

而馬花花在拿到這筆錢后很快揮霍一空,卻并沒有想著還款,最終被法院告上了法庭;其父則認為女兒有病,借款合同無效!

對簿公堂時,銀行方面才了解到馬某某患精神病,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過銀行認為馬花花在申請貸款時精神正常,所要準備的證件齊全,雙方的貸款合同已生效,馬花花應當償還貸款,其監護人應當對貸款進行追認。

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第22條規定,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民法典實施后,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法院審理后認為,馬花花系精神分裂癥患者,具有醫院的醫學證明,且根據馬花花的出院醫囑,顯示其為自制力尚未恢復,因此應當將其視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貸款的行為與她的精神健康狀況不相適應,也超出了她本人的承受能力……

綜合該案的種種情況,此民事行為必須征得法定監護人的事前同意或事后追認方才有效。

所謂追問權是指法定代理人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超越其行為能力與他人訂立的合同加以承認,這個合同就從效力待定變為有效力的權利。

不過即使馬花花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馬花花依然需要還上這筆錢,因為馬花花的的確確把這筆貸款消費掉了。最終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馬花花應當歸還銀行本金15萬元,銀行關于利息和其他應收費用的請求被駁回。

現如今可能借錢容易,但欠錢不還的情況也是存在的,在本案中,由于銀行方面并沒有對馬花花進行詳細的調查,在借貸與放貸的過程中,并不清楚馬花花患病的事實,不了解馬花花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征得其法定監護人的事前同意。

如果馬花花向銀行遞交的是自己的真實情況,銀行應當仔細審視客戶的資質,以馬花花的經濟條件,是否有能力還款等。本案中,銀行在放貸過程中亦存在有一定的疏忽,但按理而言,借款人借錢后終究是要還的,這涉及到誠信等,即使借款人腦子有問題,患有精神病,依然是要還銀行的錢。

法院在審理該案時也會仔細考量馬花花貸款是否為純獲利行為,是否有不還的故意,最后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

關鍵詞: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定代理人 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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