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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茗苑房產證面積與實際不符,開發商:會統一退還

時間:2022-03-13 15:23:15    來源:騰訊網    

房已經住了好幾個年了,開發商承諾的面積差價卻遲遲不見退。榆林一房主向華商報-二三里資訊反映在東沙金沙茗苑小區購房買房的遭遇,房屋面積差價遲遲不退還。開發商表示,房產證下來公司會統一退還。

日前,市民蔡女士反映,2016年和陜西恒和偉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和偉業房地產)簽訂購房合同并繳納房款,于金沙茗苑小區購房。2018年交房,2021年7月份房產證已辦理完畢,但房產證中的房屋面積比購房合同中的房屋面積小,恒和偉業房地產承諾會退面積差額,但距房產證下來已經大半年了,仍然沒有收到面積差額,這筆退款卻一直遙遙無期。

“我們小區的居民和房地產溝通了幾次,房地產一直在以‘他們有內部手續’為由推脫退款事由,我們問手續時間時他們又說不知道,要求我們等,或者說‘自己做不了主,找領導’。”蔡女士說,目前她們是見不到領導其他人說找領導,退款一直不到賬,并且小區多位居民都遭遇這樣的問題。

3月12日上午,記者致電聯系恒和偉業房地產,一位馬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小區內分兩部分人群,一方是屬于直接和開發商購買房子的業主,一方面是村民的安置房。和開發商購買房子的業主部分已經拿到房產證及面積差價,其余人的房產證還在辦理中,按照公司規定,需要等房產證到手,公司會統一給退還差價。”

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購房款開發商為何遲遲不退?對此,記者聯系到法律人士,對方表示,購房合同中一般都會約定購買房屋面積,以“多退少補”的原則解決房款問題。因此購房者在購房時應該多關注一下購房合同和房產證上的合同是否一致,并且保留相關證據,當發現房產證上的面積少于購房合同一定比例時,可向開發商提出退款要求。

華商報記者 楊虎元

關鍵詞: 購房合同 遙遙無期 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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