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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交四五十萬購房 兩年后被告知房已經賣了退款也難

時間:2022-03-25 09:48:50    來源:騰訊網    

“近82萬元的房子,我先后交了近52萬元,結果房拿不到,錢也退不了。”許先生說。

先后交了近52萬 到交房時間卻被告知“還需協商”

2020年6月25日,許先生前往西安市南三環與雙橋路交叉口附近的萬象國際中心營銷中心看房。許先生說,置業顧問向他推薦了LOFT戶型,“說是2021年底交房,我和愛人很滿意,便交了2000元意向金。”6月27日,他在置業顧問的引導下簽訂了《萬象國際中心房屋認購合同》,并交了216406元,“置業顧問說,2020年9月就可以幫我辦網簽手續。”《收據》顯示,許先生交了6號樓1單元某戶房款,216406元,下方有“陜西盛世華帑實業有限公司”印章。

“樓盤是陜西世紀春天房地產有限公司(后文簡稱“世紀春天”)開發,陜西盛世華帑實業有限公司(后文簡稱“盛世華帑”)是他們的銷售公司。”許先生說,2020年9月中旬,他電話詢問置業顧問何時辦理網簽手續,對方稱還需再交30萬元才能辦理網簽手續。9月28日,他交了2萬元房款。2021年3月19日,他再次交了28萬元房款。根據收據顯示,2021年3月19日,許先生交交6號樓1單元某戶回款,280000元,下方蓋“陜西盛世華帑實業有限公司”印章。

許先生說,2021年二三月,他發現盛世華帑從原先的萬象國際中心營銷中心搬到了長安西路與電子南街交叉口附近,門面掛著“萬象春天租售中心”,“我問他們為啥搬走了,他們說因為房子賣完了所以搬走。”在交齊置業顧問要求的房款后,他要求盡快辦理網簽手續,但對方卻一拖再拖。9月中旬,他發現不少市民在萬象春天樓盤處維權,“聽說是銷售公司收了他們錢,訂購的房子卻沒了。”他當即要求盛世華帑立即幫他辦理網簽手續,或開具有開發商印章的票據,對方給他了一張“內部預約登記誠意金”《收款收據》,稱可以證明他肯定有房子。根據《收款收據》顯示,2021年9月17日,許先生交內部預約登記誠意金,10000元,下方有“陜西世紀春天房地產有限公司收款專用章”。

2022年2月中旬,許先生去收房,不料卻被世紀春天告知“盛世華帑沒把錢給我們,所以不能交房,有問題去找他們。”他聯系盛世華帑公司,對方表示房子還需要和世紀春天協商,如果不相等可以退款,“我碰到了幾個要求退款的,根本沒有按約定的時間退款。”

交了近46萬元 卻被告知“房子賣出去了”

與許先生有相似經歷的還有閆女士。閆女士說,2020年9月27日,她被置業顧問帶到萬象國際中心營銷中心看房,對方向她推薦了6號樓的LOFT戶型,她先交了2萬元定金。9月30日,她簽訂了《萬象國際中心房屋認購合同》,并交了236699元,《收據》下方有“陜西盛世華帑實業有限公司”印章。“置業顧問說,樓盤的開發商是世紀春天,他們是負責樓盤的銷售公司……總房款83萬余元,我只能貸30萬,首付款后,剩余的款到時間會通知我交。”

閆女士說,2021年1月8日、4月21日,她向盛世華帑交了兩筆10萬元。2021年12月底,按照置業顧問的承諾,她已經可以收房。2022年2月14日,她找世紀春天收房時,被告知“房子已經賣出去了”,并不是她的。她當即前往盛世華帑,陳姓負責人讓她簽《退款協議》,“現場有幾個要求退款的,他們都說去年申請退款,至今都沒退錢,所以我拒絕簽字。”

3月24日上午,華商報記者見到了許先生和閆女士的愛人張先生。他們說,目前起碼有十余戶業主遭遇了類似情況,他們建立了一個近20人的維權群。根據許先生、張先生提供的《萬象國際中心房屋認購合同》顯示,出賣人為“陜西盛世華帑實業有限公司”,買受人為“許先生/閆女士”,交付期限“甲方應當在2021年12月31日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記者發現,該合同既沒有“陜西世紀春天房地產有限公司”印章,也沒有提及開發商為“陜西世紀春天房地產有限公司”。

銷售公司負責人:沒有房是對接原因,退不了錢是因為資金未回籠

記者和許先生、張先生來到長安西路與電子南街交叉口附近的“萬象春天租售中心”,這里就是盛世華帑的辦公地點。記者在店內遇到了要求退費的廉女士,她說,去年10月,盛世華帑稱會分期退款,但至今,她沒有收到一筆退款,“我等了一周多了,一直沒見到負責人。”

通過張先生,記者聯系到盛世華帑陳姓負責人,他說,他們公司和世紀春天有銷售協議,“他的房子沒了,肯定是銷售之間沒有對接好。”至于“沒對接好的原因”,他稱“不應該你管。”

談及退費,他說,前期已經給不少人退了,目前退不了是因為疫情影響,導致資金無法回籠。記者提問,“售房款在哪里?是否被挪用?”他回復稱“售房款肯定在開發商那里。”記者追問,“既然售房款在開發商處,為啥房子沒了?”對方掛斷電話。

開發商:和盛世華帑有合作,但未授權其售賣6號樓房屋

隨后,記者和許先生、張先生前往陜西世紀春天房地產有限公司。鄒姓負責人說,盛世華帑是他們的代理銷售公司,2021年12月底,雙方合同到期,目前處于未續簽狀態,“我們合同內容為,盛世華帑代理銷售合同為所有商鋪,并沒有涉及6號樓的代理銷售。”

鄒姓負責人說,雖然沒有代理銷售權,但盛世華帑依然可以帶顧客到銷售中心購房,完成交易會給相應的提成。張先生和許先生的《萬象國際中心房屋認購合同》以及相關收據,均不是開發商的,售房款也沒有進入開發商賬戶,因此無法向他們交房,也無法向他們退款,“我們會協調盛世華帑處理此事。”

華商報記者 張鵬康

關鍵詞: 世紀春天 萬象國際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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