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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榭香里項目再度停工 開發商不出面苦了業主

時間:2018-12-03 08:55:12    來源:信網    

近日,西海岸新區的歐美榭香里小區業主反映按照合同本應2018年6月30日交房,可到現在還沒交往,且工地又面臨停工,對于開發商違約交房所造成的損失,一直沒有得不到明確的答復和解決方案。信網(0532—80889431)曾致電開發商多次,一直無人接通。

一位業主介紹說,他在2016年9月份購買歐美榭香里的一套房,“當時正巧趕上中秋節有優惠活動,必須一次性付款才能享受到最大的折扣,總共交了48萬多。”該市民表示,根據購房合同,房屋應于2018年6月30日交房,房款交上,原本以為可以坐等收房,結果卻不如人意。

信網了解到,近期,歐美榭香里開發商方面電話告知業主交房日期將延遲到2019年8月,這突如其來的延期讓業主有點兒摸不著頭腦,且在此期間的違約賠償令業主更為不滿。“按期無法交房,開發商已經違約,按照合同約定,就相當于一套50萬元的房子,每天就是25元的賠償,但合同中又規定,違約金不能超過總房款的1%,這樣算下來,他們這延遲這么久對我們的損失可不小,實在不公平。”業主告訴表示。

原來,歐美榭香里不止一次停工,由于迫于業主的投訴,又開工建設了一段時間。近期,開發商再一次停工。面對這樣的施工進度,業主們十分擔心能否在2019年8月按時完工交付。

經過找尋,有業主前幾天聯系到開發商方面的老板,但對方卻稱無權過問此項目,幾經追問,對方才勉強表示三天后工地會重新開工。可令人想不到的是,三天之后,工地上人影無蹤,再打電話便無人接通。面對開發商這樣的態度,業主們感到失望又無奈。

業主認為,工地停工,如果開發商承諾的交付日期再一次違約,賠償方面應該如何處理,開發商需要承擔的責任應該明確規定出來。且面對現在的違約金約定,他們顯然無法接受。事情又該如何解決,需要開發商出面進行協商。

信網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到開發商青島金世紀房地產有限公司的企業電話,多次撥打,均無人接通。

針對此事,上海錦天城(青島)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鋼律師認為,如果購房合同中有明確規定,逾期多少時間不交房構成根本違約的話,業主可要求解除合同。對于違約金,合同里面已有詳細約定,雙方也都認可并同意,應視為有效。但是,開發商的合同樣本通常都是固定的,有可能會涉及到格式條款,如果證實為格式條款,明顯對一方不公平,應當被視為無效條款,這要法院視情況進行判斷,消費者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信網全媒體記者 叢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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