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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在線丨百日行動|追贓必返 云南隆陽警方幫助企業追回錢款43萬余元

時間:2022-09-13 17:28:35    來源:云南網    


(相關資料圖)

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開展以來,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經偵大隊聚焦各類經濟違法犯罪行為,堅持小案快破、有贓必追、追贓必返,全面掀起嚴打攻勢,以實實在在的成效,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

“非常感謝你們為我公司追回錢款,真是太感謝了!”近日,隆陽公安分局經偵大隊舉行發還儀式,將43.72萬元現金發還給某發電有限公司,充分展示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所取得的重大戰果。

2019年10月17日,保山市隆陽區某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胡某、陳某二人到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報案稱:“2004年11月至2012年12月31日期間,我公司法人代表(兼公司出納和會計)劉某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資金人民幣351.11萬元,請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經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劉某2004年11月至2012年12月31日期間擔任保山市隆陽區某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總經理、公司出納兼會計的職務,劉某通過采取虛列關聯人借款獲取利息、公司賬戶資金收入支出不入賬、多列支出、現金支付無原始單據等方式挪用公司資金173.24萬元,經兩方協商簽訂還款合同,但劉某于2019年1月29日賠付10萬元到公司后拒不履行賠款合同中的約定。案發后,經偵大隊以職務侵占罪立案偵查,經過努力追贓挽損、收集證據資料,成功將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挽回了受害人的經濟損失。

為確保辦案效果和社會效果,隆陽分局經偵大隊依照法院判決,將返還的錢發還給受害單位,目前款項已兌付完畢。

云南網通訊員 羅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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