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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份失信預警告知書!武漢江夏法院發出!

時間:2023-03-20 16:44:01    來源:湖北長安網    


(資料圖)

3月16日,記者從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法院近日就一件案情簡單且標的額不大的執行案件,向被執行企業發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預警告知書》,促使企業當天即執行,避免了因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而影響企業正常經營。這也是湖北省首創市場主體執行失信預警守信激勵機制以來,全省法院發出的首份失信預警告知書。

記者了解到,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出臺《關于建立被執行人信用預警和修復機制的實施細則(試行)》明確規定,探索失信懲戒預警機制,引導被執行人自動履行。要求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前,提前通知被執行人并告知其失信具體情形,給予被執行人申辯機會或者采取積極措施助推案件糾紛化解,避免直接納失所導致的信用恢復時間長、成本高、消除影響不及時等問題,還能約束部分法院納入失信隨意等不規范行為。

江夏區人民法院辦理的一起勞動報酬爭議案中,劉某與武漢某電子商務公司存在勞動報酬爭議,因該公司未向劉某支付勞動報酬1萬元,劉某向江夏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承辦法官吳小舟走訪發現,該公司有辦公場所且正在存續經營。吳小舟分析,該公司有一定履行能力,其行為屬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雖然該公司完全符合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條件,但這樣做很可能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公司造成負面影響,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

“該案件并不復雜且標的額不大,可嘗試向被執行人發送失信預警告知書,再給一次機會,促進企業主動糾正失信行為。”吳小舟介紹,江夏區人民法院隨即向被執行人發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預警告知書》,告知失信具體情形和將要面臨的信用懲戒,警示納入失信名單的嚴重后果,并督促其主動履行義務。

收到告知書當天,該公司負責人第一時間與吳小舟聯系,稱受前期疫情影響,公司生產經營情況不佳,資金流轉不暢通,因而拖欠了部分員工工資,現在愿意立即補上。當日下午,該公司負責人就將1萬元打入江夏區人民法院賬戶。

“多虧了這份告知書,不然可能因為這1萬元導致公司的征信受到影響,我們后續生產經營將會非常不便,實在是得不償失??!”該公司負責人再次向承辦法官表示感謝。

湖北松之盛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剛認為,告知書是嚴肅警告,也是善意提醒,既兌現了當事人的勝訴權益,又最大限度地減少強制執行對被執行企業造成的不利影響,有利于優化營商環境,提振市場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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