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法制 > 正文

焦點信息: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原院長張錚被判刑10年6個月

時間:2023-04-23 22:40:53    來源:新華網    


(資料圖片)

新華社上海4月23日電(記者蘭天鳴)記者從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23日一審公開宣判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張錚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張錚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10萬元。

上海一中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至2021年間,被告人張錚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多次收受請托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10.96萬余元。

上海一中院認為,被告人張錚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數額特別巨大。綜合考慮該案犯罪事實,張錚到案后的認罪態度、追繳贓款贓物等情節,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關鍵詞:

凡本網注明“XXX(非中國微山網)提供”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其真實性負責。

特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