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法制 > 正文

手機鈴聲必須使用統一音樂 企業"家規"為何頻頻犯規

時間:2021-08-17 17:08:33    來源:法治日報    

原標題:企業奇葩規章制度屢見不鮮隨意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 企業“家規”不可逾越法律紅線

手機鈴聲必須使用統一音樂,否則就要被扣除績效工資;員工上廁所有時間限制,短時間內連續上廁所要被罰款;員工因為疫情防控拒絕參加同事的生日聚會被單位罰款甚至開除……

這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例,就真實發生在我們身邊,一些企業的“家規”已經明顯侵犯了員工的合法權益。

日,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一起“穿短褲上班被開除后員工狀告公司”的案例再次引發人們對企業“家規”的關注。員工丁某因違反公司規定,穿短褲上班,被公司以不服從管理為由辭退,丁某認為不著工裝即被開除處罰過重,將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最終審理認為,公司有權因丁某違反規章制度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但公司未提交證據證明其規章制度制定的合法,支持了丁某的主張。

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黃樂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企業制定“家規”是勞動合同法賦予的權利,但應注重人而不是“任”,要與國家法律法規保持一致,對“犯規”的企業“家規”要堅決打擊。

遲到與年假掛鉤無法律效力

任娜每天早上至少要上三個以上的鬧鐘,從6點半開始,每隔兩分鐘就得上一個,這樣才能讓自己在最短時間內迅速清醒,保證在8點半前趕到單位。

任娜在北京一家數碼公司已經工作了5年,單位規定的上班時間一直是9點,但自從今年年初換了新領導后,修改了公司規定,要求行政崗提前半小時到崗,否則就要被處罰。

很難適應新“生物鐘”的任娜,遲到了幾次,也因此感受到了處罰的“威力”。

“晚到5分鐘就記遲到一次,累計三次就要從年假中扣除一天。”任娜透露,單位每年給員工的年假是5天,一個家住得較遠、交通不方便的員工年假已被扣掉了一大半,無奈在單位附租了房,因為如果年假被扣完,再遲到還要被罰錢。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

對此,北京高文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偉表示,職工帶薪年休假是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等法律法規中明確賦予職工的休息權利。因此,企業用所謂內部規定將員工遲到與扣除年假相掛鉤是違法行為,不具有法律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任娜單位的規章制度中針對遲到的處罰方式還包括罰款。實際上,為彰顯“力度”,不少企業都制定了罰款類的懲罰手段。

陳少華在一家網絡公司上班,每年8月是公司的研發月,單位規定原則上不許員工請假,如果連續請假超過三天,從第三天開始,每天要罰款100元。

“罰款權是行政機關才有的行政處罰權,用人單位作為依法經營的民事主體并不享有行政處罰權。”黃樂解釋說,1982年國務院發布的《企業職工獎勵條例》規定了國有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有權對職工實施罰款,但該條例已于2008年被廢止。如今,企業以任何理由對員工進行罰款均是于法無據。

關鍵詞: 女職工 不能懷孕 企業家規 手機鈴聲 統一音樂

相關新聞

凡本網注明“XXX(非中國微山網)提供”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其真實性負責。

特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