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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店“好評如潮”未必靠譜 嚴懲流量造假行為

時間:2021-12-28 13:50:45    來源:法治日報    

侵害消費者知情權

破壞公交易規則

商家以返現等方式誘導用戶刷好評的方式是否存在法律問題?

北京市京鼎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星水分析,商家此舉涉嫌侵害消費者知情權,損害消費者利益,不僅破壞了臺經濟的公交易規則,還破壞了臺經濟的誠信規則和誠信文化。

張星水介紹說,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征求意見稿)》規定,經營者不得以返現、紅包、卡券等方式誘導用戶作出指定評價、點贊、轉發、定向投票等互動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補充說,根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臺不得開展流量造假。如果刷好評、刷銷量情節嚴重,可能還涉嫌刑事犯罪

“經營者若存在刷好評、刷銷量等行為,按照法律規定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經營者行為屬于發布虛假廣告的,依照廣告法的規定處罰。”鄭寧說。

設置多元評價標準

嚴懲流量造假行為

日,某知名電商臺宣布對評價規范進行變更,以提升評價內容真實。規范中提到,賣家不得自行或通過第三方要求買家只寫好評、修改評價、追加評價等;不得以物質或金錢承諾為條件鼓勵、引導買家進行“好評”,包括但不限于:全五星返現、好評返現、好評免單、好評返紅包、好評返優惠券;不得通過誘導買家、虛假交易等不正當方式獲取不真實的評價;不得自行或通過第三方故意給予同行競爭者與事實不符的評價。

張星水分析,上述規范變更的要點主要是兩個方面:調整評價內容及行為要求;明確評價違規處置措施,對賣家買家違反行為要求的,電商臺將根據相應管理規則作出處理。比如針對違規信息可采取屏蔽評論內容、評分不累計等措施;針對違規賣家可采取向買家賠付一定金額、下架商品、刪除商品等措施。

在他看來,上述措施對預防“刷好評”或“刷差評”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他建議還可以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對相關買家或店鋪進行公告、限制交易或暫停交易的處罰;還可以考慮引入第三方仲裁機構,解決買賣雙方的交易糾紛,促進店鋪評價的公正、客觀與真實

鄭寧則建議,臺須完善網絡賬號實名制規定,通過技術手段加大對流量異常的監控,對流量造假予以嚴懲,并通過合理算法規則進行規制,設置多元化評價標準,不唯流量論。

“此外,公安、網信等執法部門也需加大執法力度,打擊網絡黑灰產,健全信用監管體系,同時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和獎勵制度,鼓勵公眾監督。”鄭寧說。

(文中王凱 孫英 張林 李陽均為化名)(記者  韓丹東 實生 王意天)

關鍵詞: 好評如潮 造假行為 評價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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