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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養犬致犬傷人事件多發 專家建議依法打擊違法養犬行為

時間:2022-01-05 15:37:37    來源:法治日報    

犬只傷人事件多發

危害健康頻惹糾紛

居民們的擔憂并不是沒有道理。根據公開信息,僅2021年,各地就發生多起犬只傷人事件。

2021年8月,山東省莘縣一名6歲兒童在去廁所途中被兩只狗撲倒并撕咬拖拽受傷。同年9月,福建省漳州市一名老人被一家酒樓里所養的大型犬只咬死;河南省安陽市一位老人在小區遛彎時被兩只大型犬咬傷……

因為飼養犬只咬傷人還引發了不少侵權官司。

2021年12月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布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決的一起案件,朝陽區十八里店鄉某村村民尹培順因被同村村民尹某飼養的藏獒咬傷。

根據判決書確認的事實,2020年4月11日,尹培順步行到尹某使用的土地上查看地里蘿卜長勢,尹某飼養的藏獒從后面沖過來將其撲倒,尹培順雙手、雙腿等部位被藏獒咬傷,后被鄰居發現并呼叫救護車送往醫院。經醫生診斷,尹培順“左手第四掌骨粉碎骨折、左尺骨莖突骨折……雙腕、雙手、雙小腿犬咬傷(Ⅲ級暴露)”。2020年4月、5月,其接受醫院兩次手術后出院。不久,尹培順又先后兩次住院接受治療。

此后,尹培順與藏獒主人因治療費用產生分歧,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認為,尹某飼養的藏獒屬于烈性犬,未辦理登記卡,也未妥善看管,導致藏獒撲倒并咬傷尹培順,對此給尹培順造成的損害,尹某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尹某賠償尹培順各項費用共計5萬多元。

這樣的案件不在少數。記者登錄中國裁判文書網以“飼養動物、犬”作為關鍵詞搜索基層法院受理案件情況發現,全國各省份均有因飼養犬只傷人引發的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犬只傷人還容易引發狂犬病。記者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全國法定傳染病報告發病死亡統計表計算,2013年至2020年,全國共有4694人死于狂犬病。

對此,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孟強分析稱,隨著社會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于動物的陪伴需求增多,飼養的寵物包括犬只也越來越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動物飼養人不嚴格遵守管理規定,不遵守為寵物狗拴犬鏈、戴嘴套的規定,容易發生動物傷人事件。

公開數據顯示,2005年,北京養犬登記數量為45.8萬只,到了2013年上升至100多萬只。上海市有關方面2019年稱,當時上海大約有100萬只狗。

在孟強看來,近年來,我國犬只傷人事件時有發生,主要原因在于不少養犬人隨意放養、遛狗不牽繩、不戴嘴套,或者飼養危險的大型犬、烈性犬,養犬不登記注冊、不給犬只體檢打疫苗等。這背后的根源是這些動物飼養人法律意識淡薄,規則意識欠缺,不遵守規則,不尊重別人的權利;相關部門執法不嚴格,執法力度不夠;維權成本高,取證困難,如果沒有攝像頭取證或者其他人證物證,很難固定證據、證明侵權事實,有時候連侵權人的身份信息都難以獲取。

植入電子身份標識

利用科技加強管理

為了規范養犬行為,各地紛紛制定養犬管理法規或規章。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2003年9月通過《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自2009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上海市人大常委會2011年2月通過《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支振鋒發現,雖然各地制定養犬地方法規或規章,但實踐中違法養犬行為普遍存在,以至于“法難責眾”。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之一是,養犬管理執法部門不統一或沒有養犬管理的專責機關,導致有些執法部門連專門執法人員和經費保障配備都難以落實到位。此外,有些執法部門執法意愿不強、動力不足。

“基于當前養犬問題多發、成為基層治理矛盾多發點的情況,建議出臺統一行政法規,統一執法部門和執法管理機制。”支振鋒說,可以順應國家層面的行政改革方向,堅持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通過立法規定專門的養犬執法部門,負責犬只的登記、免疫以及執法檢查。

孟強認為,城市中人員密集,公共空間有限,一定要依法飼養寵物狗。各地應當及時修訂養犬管理法規或規章,作出更加細化的規定,尤其要強化養犬行為主管部門的職責,建立有效的監管執法機制,改變當前“重收費、輕監管”的局面。

支振鋒還建議,充分發揮基層社區的力量,授權居委會、業委會和物業公司協助執法部門參與管理養犬事務。

在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社區治理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幽泓看來,因狗產生的社會問題,其實就是人的問題,養犬管理本質上是對養犬人的管理,養犬人需要在法律允許的范疇和社會行為規范下行事,依法文明養犬。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人和動物共贏,實現文明生態和諧社會的目標。

“從長遠來說,我國應當建立專門隊伍和機制,以專業力量、基于法定規則進行養犬管理。”陳幽泓建議。

記者注意到,一些地方的養犬管理法規或規章,開始要求為犬只植入電子身份標識。

如《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要求,養犬管理部門在發放《養犬登記證》和犬牌時,為犬只植入電子身份標識;《長沙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公安機關對犬只實行智能犬牌、電子標識管理制度;《深圳市養犬管理規定》規定,所有寵物犬均需植入電子標簽。

支振鋒認為,要采用科技手段加強養犬規范管理,比如對犬只植入電子標識,實施可追溯管理,一旦發生犬只傷人事件,通過掃描電子標識可追蹤相關信息,迅速找到養犬人,可以督促養犬人依法養犬。

“飼養人有權享受寵物帶來的陪伴、幫助、心理慰藉等利益,但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意味著承擔義務,寵物飼養人必須要遵守規則,尊重他人的權利,尤其是他人的人身安全等權利,按照規定的方式飼養允許飼養的寵物,在公共空間對寵物進行有效控制和防護。”孟強說。

(文中李平 田曉樂均為化名)(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陳磊)

關鍵詞: 不文明養犬 犬傷人事件 規范養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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