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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制售侵權盜版“劇本殺”案一審開庭

時間:2023-04-29 06:49:09    來源:法治日報    

犯罪嫌疑人復制正版劇本倒賣【全國首例制售侵權盜版“劇本殺”案一審開庭】


【資料圖】

□ 本報記者 王志堂

“劇本殺”,通過沉浸式角色扮演,可以讓玩家盡情體驗“第二人生”,從而獲得情緒和壓力的釋放,已逐漸成為年輕人社交娛樂的“新寵”。然而,這一新興文化業態面臨著盜版侵權等一系列嚴重問題。

近日,由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全國首例制售侵權盜版“劇本殺”案在迎澤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經過庭審,案件將擇期宣判。

據悉,此案被國家版權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聯合評為“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劍網2022’專項行動十大案件”之一。

2021年1月,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接到群眾報警稱,其以正版價格購買的“劇本殺”劇本是盜版產品。民警調查發現,疑似盜版劇本來源于某網絡電商平臺的一家店鋪。

民警敏銳地意識到,該案可能涉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食藥環偵大隊立即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

由于針對此類行業的制度模糊,案件定性成了辦案中遇到的最大難題。“劇本殺”是否在知識產權保護的范疇內?辦案民警開啟了5個月的求證之路。

專案民警輾轉北京、太原兩地,與中國文化娛樂行業協會、國家知識產權局版權鑒定中心、山西省出版物質量檢查鑒定中心等多家單位進行溝通交流,終于認定正版劇本均為作者創作的智力成果,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

隨后,經國家知識產權局版權鑒定中心鑒定,該疑似盜版“劇本殺”劇本和正版劇本存在復制關系。同時,民警聯系到相關“劇本殺”正版發行公司,這些公司均聲明沒有授權該網店銷售其正版劇本。

據此,公安機關認定非法制造銷售“劇本殺”劇本的行為屬于侵犯著作權的違法行為。偵查民警迅速前往上海調取了涉案網店的銷售記錄和發貨記錄,固定了違法犯罪證據。之后,專案民警在網安大隊、電詐專班的數據支撐下,驅車500多公里,前往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對犯罪嫌疑人展開抓捕行動。

2021年12月21日,經過艱苦摸排蹲守,民警在濟南市長清區將涉案人員郝某臻抓獲,搗毀其非法制造劇本的生產窩點,扣押作案機器6臺,查扣涉案復制品5000余冊,查封網店10余家,涉案價值500余萬元,并成功追繳贓款11萬元。

經查,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犯罪嫌疑人郝某臻通過網絡平臺購進各類“劇本殺”作品200余部,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租賃民宅組織人員非法制作、打印各類“劇本殺”文字作品2萬余件,通過網店以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價格對外銷售,非法經營額200余萬元。

迎澤區檢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權罪對郝某臻提起公訴。近日,迎澤區法院依法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公訴人圍繞指控的犯罪事實依法對被告人郝某臻進行了針對性訊問,并采取多媒體示證方式,從定罪、量刑兩方面分組進行舉證質證。被告人及辯護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

法庭辯論環節,公訴人就事實認定、證據采信、社會危害性等方面充分發表公訴意見,有力指控了犯罪,被告人郝某臻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本案將擇期宣判。

承辦檢察官說:“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劇本殺’作為一種文學作品、美術作品,其蘊含的文字表達、情節設計、游戲規則等均具有獨創性,其著作權人的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等均受到法律保護。如果賣家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自行印刷售賣,就構成了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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