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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觀速訊丨繼續禁放!合肥對煙花爆竹說不

時間:2023-01-02 07:42:48    來源:合肥在線-江淮晨報    

2023年元旦已至,春節即將到來。記者昨日從合肥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據相關規定,合肥市全域范圍內(除廬江縣、巢湖市公告非禁放區域)全年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燃放任何種類煙花爆竹,公安機關將繼續不懈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公安機關將繼續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相關資料圖)

2022年12月30日,合肥市公安局發出致全市廣大人民群眾的一封信。信中稱,2023年元旦、春節即將到來,合肥市公安機關將繼續不懈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根據《合肥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和合肥市四縣一市人民政府相關規定,合肥市全域范圍內(除廬江縣、巢湖市公告非禁放區域),全年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燃放任何種類煙花爆竹。

合肥警方表示,2018年1月1日,合肥市實施煙花爆竹禁放政策以來,獲得了廣大市民的充分理解和積極支持。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禁放新規,主動拒絕燃放煙花爆竹,積極發現、勸阻、舉報違規燃放行為,爭做城市文明的踐行者、維護者。每年元旦、春節期間,廣大基層工作人員在全市大街小巷開展巡邏值守,用辛勤的汗水為全市人民換來了安靜、祥和的元旦和春節。

在廣大市民的共同支持和基層工作人員的辛勤努力下,合肥市禁放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煙花爆竹噪聲污染已經遠離廣大市民日常生活,市民被搬家炮、開門炮、紅白喜事炮驚擾的煩惱基本消失。春節期間,全市空氣質量明顯上升,各項污染物明顯下降。禁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

廬江禁放區域不變舉報屬實可獲獎金

2022年12月25日,廬江縣政府發布廬江縣城區煙花爆竹禁放公告。公告顯示,今年廬江縣城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遵循禁放區域不變,部門職責不變,違規處罰措施不變的原則。

根據相關規定,按廬城城區規劃,東至外環東路(含路面以東城東醫院、名人館及康復中心),南至外環南路,西至城西大道—蘇河路—金湯路—秉璋路(原長沖路)—外環西路,北至外環北路(新軍二路),以上區域均包含路面在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

公告稱,對發現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可撥打“110”舉報,并留下姓名和電話號碼,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于一周內對首名舉報人兌現獎金200元,并嚴格為舉報人保密。

合肥通客戶端-合報全媒體記者 周勇

通訊員 合公新

關鍵詞: 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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