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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陽試點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 為科研經費使用“松綁”

時間:2021-11-17 07:30:54    來源:阜陽日報    

11月15日,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通知,明確開展市級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試點工作,為科研經費使用“松綁”,最大限度賦予科研人員項目經費使用自主權。

此次試點范圍包括:2021年起,市政府支持阜陽師范大學建設專項資金中每年列支10%左右,用于立項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科研項目;從事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獨立法人科研機構自2021年起獲得立項的市級科研項目。

納入試點范圍的項目實行項目負責人承諾制,即項目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代表研究團隊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承諾遵守科研倫理道德和科研誠信要求,按照科研項目績效目標和任務書開展科學研究工作,項目經費全部用于與本項目研究工作相關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和虛假套取,不得用于與科學研究無關的支出。

試點項目單位在提交項目申報書和簽訂項目任務書時,無需編制項目預算,只需明確項目經費總額。

項目經費不再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使用范圍包括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會議/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項目單位管理費用、績效支出以及其他合理支出等。其中,管理費用由項目單位根據實際管理支出情況與項目負責人協商確定;績效支出由項目負責人根據實際科研需要和相關薪酬標準自主確定,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經費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30%。

我市明確,此次試點工作堅持充分放權、放管結合、協同推進的原則,以有利于開展科研工作為目標,以尊重和信任科研人員為前提,可做可不做的審批一律不做、可有可無的環節一律取消,為科研經費使用“松綁”,充分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最大限度賦予科研人員項目經費使用自主權,增強廣大科研人員的獲得感。同時,構建“規矩在先、責任自負、科學抽查、違規必究”的管理模式,明確權責邊界,加強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防止科研經費被套取、挪用、浪費等行為出現,確保改革紅利真正有利于優化科研環境。

關鍵詞: 包干制 阜陽 科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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