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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行喀什分行因信貸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等違規被罰23萬元

時間:2018-10-24 08:45:19    來源:千龍網    

中國銀保監會網站23日公布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喀什銀監分局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及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喀銀監罰決字〔2018〕1號、2號、3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李成亮,該分行在開展流動資金貸款業務過程中存在信貸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等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行為。楊春林、李國慶在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行長助理期間,對該分行上述違法違規事實承擔直接領導責任。

喀什銀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作出罰款人民幣23萬元,對李國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對楊春林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9月30日。

關鍵詞: 喀什 信貸資金 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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