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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建立物業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等級制度

時間:2022-03-23 07:26:08    來源:市場星報    

記者昨日從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此前公開征求意見的《合肥市物業服務企業及物業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已正式印發?!掇k法》實行后,將適用于合肥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物業服務的企業和項目負責人的信用信息采集、審核、記錄、評價、發布、應用及監督管理。

根據《辦法》,物業服務企業和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由基礎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組成。物業服務企業和項目負責人基礎信息由企業于每年3月31日前通過智慧物業系統平臺自行申報。物業服務企業和項目負責人信用評價結果與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及其他信用管理機構實行信用信息共享。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基準分值設置為59分,其計算公式為:“信用信息評價分值=基準分值+基礎信息分值+良好信息分值-不良信息分值”。

《辦法》將物業服務企業信用分為7個等級,等級按信用信息評價記分標準和名次確定。其中,參評企業得分排名在前5%(含)的為AAA級,得分排名在后5%(含)的為E級。信用信息等級評價每年更新一次,結果將被記入信用記錄。

《辦法》明確,對信用等級為A級(含A級)以上的物業企業,將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中減少檢查頻次;在參加合肥市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政府采購等活動時給予相應的激勵措施;在業主大會選聘物業企業時優先推薦。對信用等級D級(含D)以下的物業服務企業,有關部門將對其懲戒措施,其中包括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檢查頻次、對法定代表人或者項目負責人進行約談等。

此外,在一個記分周期內,項目負責人累計信用扣分達10分至15(含)分的,由項目所在地物業管理部門對企業和項目負責人進行約談,責令限期整改,同時書面告知項目負責人所屬企業;累計信用扣分達15分至20(含)分的,還將在日常監管中被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增加監管頻次,加強現場檢查;累計信用扣分達20分以上的,由合肥市房產部門對物業企業法定代表人進行約談,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將予以特別標注公示。

關鍵詞: 等級制度 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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