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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地法院聯動!黃河“幾”字灣城市群簽訂首份司法協作協議

時間:2023-02-24 11:23:53    來源:中國長安網    


(資料圖片)

據悉,陜西、甘肅、寧夏、內蒙古、山西五省(自治區)的榆林、延安、慶陽、吳忠、鄂爾多斯等10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簽訂了《陜甘寧蒙晉黃河“幾”字灣城市群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聯動協作框架協議》。這是黃河“幾”字灣城市群簽訂的首份司法協作協議。

據悉,區域聯動協作是破解跨區域執行難的“綠色通道”和高效手段。黃河“幾”字灣城市群經濟聯系密切,需要協作執行的事項多,開展跨區域司法協作的必要性和迫切度與日俱增。為積極服務保障區域高質量發展,高質量完成執行案件,今年年初,榆林、延安、慶陽、吳忠、鄂爾多斯、包頭、巴彥淖爾、烏海、忻州、呂梁10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協商,共同決定建立黃河“幾”字灣城市群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聯動協作機制,簽訂了《陜甘寧蒙晉黃河“幾”字灣城市群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聯動協作框架協議》。

《框架協議》包括協作原則、協作目標、協作平臺、協作機制、協作內容、協作程序、協作管理、協作效力八個部分。協作法院之間建立執行聯動協作聯席會議制度和執行信息化協作平臺,依托平臺定期會商、實時溝通、遠程聯動,實現異地指揮、管理、協調,全面提升復雜執行環境的應對和處置能力,通過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發展互助、合作共進切實解決跨區域執行難。

黃河“幾”字灣城市群中級法院執行聯動協作機制的建立,不僅有利于實現10市中級法院執行辦案“同城效應”,依法平等保護區域內市場經濟主體的合法權益,有效提高執行質量和效率,而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節省執行成本和司法資源,提升區域法治水平。

陜西省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郝生華說:“榆林中院執行局將和其他九市中院聯動協作,進一步深化完善跨區域執行聯動協作機制,密切開展常態化執行工作互通互助。”據了解,榆林中院還將強化執行協調和信息共享,逐步實現縱向聯通、橫向聯網,最大限度便利陜甘寧蒙晉黃河“幾”字灣城市群法院執行工作,不斷把框架協議內容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工作舉措,努力打造執行工作聯動協作新模式,為促進陜甘寧蒙晉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

關鍵詞: 中級人民法院 框架協議 鄂爾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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