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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重要通知! 環球熱頭條

時間:2023-03-26 16:23:08    來源:陜西交通廣播    

西安市教育局重要通知

3月27日是第28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3月25日,西安市教育局發布重要通知,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安排部署,西安市教育局決定在安全教育日所在周組織開展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周主題活動。


(資料圖)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持續深化學校安全教育,指導屬地各中小學校(含職業中學、幼兒園)以“普及安全知識,提高避險能力”為重點,廣泛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安全教育活動。

指導轄區學校組織開展一次以學生安全為主題的家庭教育公開課,幫助家長學習了解預防溺水、欺凌、交通事故、暴力傷害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專業知識,督促家長與學校保持密切溝通聯系,加強學生離校期間的看護監管。

指導學校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心理特點,通過主題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一次心理健康專題教育,引導學生加強自我認知,提高自我調控、承受挫折和適應環境的能力,對存在心理困擾的學生提供“一對一”心理咨詢和輔導。

會同公安、司法、檢察院等部門集中開展一次預防學生欺凌專題教育,通過班團隊會、法治副校長宣講等形式,強化學生法治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提高對欺凌和暴力行為嚴重危害性的認識,做到不實施欺凌和暴力行為。

指導轄區學校組織開展一次面向全體學生的預防溺水專題教育,宣傳介紹預防溺水知識和救援知識,切實提高學生預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覺性。

結合本地實際,指導轄區學校針對地震、火災、校車事故、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等不同情況,組織全校范圍的應急疏散演練。

組織轄區學校利用已建成的校內安全教育體驗教室,以及校外的交通、消防、特種設備等各類安全教育場館和法治、禁毒等校外教育資源,組織適當學段學生開展實景式、參與式、互動式安全教育體驗項目。

目前,國家中小學教育智慧教育平臺已經新設置“安全教育專區”,上線了各類安全教育資源。在充分利用好國家平臺資源和有關課程的同時,指導轄區學校充分利用“西安市中小學生安全教育云課堂”資源優勢,組織師生觀看學習有關防性侵、防詐騙、防踩踏、反毒品、反拐賣、反邪教、國家安全等安全相關教育資源。

各區縣、開發區教育局要協調組織各相關部門集中力量對校園周邊商業攤點、娛樂場所、網吧、賓館、電競酒店、“密室逃脫”“劇本殺”等經營場所進行一輪檢查,及時查處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的食品、危險文具、玩具、讀物、游戲和音視頻等有害商業和文化產品。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要嚴格落實進校園活動備案審核制度,嚴禁在活動中以任何形式發布、夾帶、印發商業廣告及進行商業宣傳。堅持線上線下同步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做好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推動全社會共同關心學校安全工作。

五部門發文

事關校外培訓機構

日前,記者從教育部獲悉,近日,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科技部辦公廳、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了《校外培訓機構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校外培訓機構財務活動提出了全面規范要求,明確了舉辦者的出資義務和不得抽逃出資的要求,同時禁止上市公司、外商投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機構,禁止中小學校舉辦或參與舉辦培訓機構。

辦法明確了校外培訓機構的財務管理體制,強調要建立健全校外培訓機構黨組織參與財務重大決策和監督的管理制度,其法定代表人對本機構財務工作和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要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明確會計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配備要求。

在資金營運方面,辦法對校外培訓機構收入歸口、預收費監管、合同簽訂和退費做出規定,強調其融資及培訓服務費收入應主要用于培訓業務,要建立大額資金支付決策制度,明確大額資金支出的程序、方式、規則。在資產和負債管理方面,辦法強調要維護資產安全與完整,禁止非營利性培訓機構對外提供擔保,明確培訓機構申請貸款的使用方向,建立債務風險預警機制。

在收益分配方面,辦法明確了培訓機構凈資產(利潤)的使用與分配方式,強調非營利性培訓機構舉辦者不得分紅或取得其他投資收益。此外,在財務清算方面,辦法還規定了培訓機構的清算情形、清算主體、剩余財產清償順序和支配,要求首先清償應退學生培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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