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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創文明城市禁止村民種菜?名為“倡議書”實為“強制令”

時間:2023-04-07 14:35:51    來源:南方周末    

真是活久見,村干部不讓村民在房前屋后種菜,還煞有介事地推出一份名為“倡議書”實為“強制令”的文本。這事發生在陜西西安鄠邑區甘亭街道辦韓村。


【資料圖】

網友提供的截圖顯示,村干部在群內發消息說,按照創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嚴禁各位村民在各家房前屋后種植帶藤類、插桿類蔬菜,如黃瓜、西紅柿、絲瓜、北瓜、西葫蘆等。村委將安排專人進行檢查,一經發現直接進行拆除……

且不說作為村民自治組織有沒有這樣的權力,單就相關村干部“不食人間煙火”般的說話口吻而言,還是讓人大吃一驚。這些村干部竟然如此不懂農民、不懂農村?

當地街道是這么回應的:韓村位于鄠邑區甘亭街道,屬城鄉接合部,村居布局為統一規劃建設的2層聯排房屋,各家各戶無圍墻,屬于開放庭院。近期,村子開展村容村貌提升活動,村干部因落實個人管理責任迫切,拔高要求,在微信群發布了不當倡議,該倡議被截圖上傳至網絡平臺,引發網友關注討論。已要求村委會糾正不當倡議,及時向村民做好解釋工作,對相關村干部進行了批評教育,要求在后續工作中,舉一反三,持續做好群眾服務工作。

這段文字很值得玩味。街道既打了板子,也隱性地肯定了相關村干部的責任心。對“村居布局”看似不經意的描述,實際上頗有側重,無非是想說明,這樣的居住環境,已經類同于城鎮小區。我們都知道,別說標準意義上的小區,哪怕是農民拆遷安置小區,也是不允許隨意開荒種菜的。那么,韓村村干部作出禁止種菜的要求,也就有了“情有可原”的基礎。否則,街道方面何以只是輕描淡寫地以“不當倡議”來歸類呢?

跳出此事范疇,這種不問青紅皂白“一刀切”的管理意識,自然令人憂慮,而以犧牲農民的自產自食蔬菜為代價的“審美”也令人反胃。在我有限的“村莊聽聞錄”里,從未有過一個由農民構成的村子把農民的種菜傳統視為“異類”的內容。

在農民的生活環境改善的敘事中,農民接納諸多現代生活品質和現代文明理念,這是一大趨勢,然而,無論文明的風氣如何吹拂鄉村,農民對傳統手藝的追尋和倚重,依然成為農民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利用房前屋后的空間,種植草木,安排果蔬,是他們遵循的習俗。以至于,一些地方的農民上了樓,也會在陽臺上開辟一處小小的種植區,繼續和土地對話。而在傳統村落——哪怕這種村落已經采取了統一規劃建設的手段——農民借用果蔬的綠藤裝扮庭院周圍,也體現著良好的綠色、健康理念。

種植果蔬,最直接的獲得,就是飽腹之感。農民有田地可經營時,也會開墾一份“自留地”,以備不時之需,土地流轉或征收后,更是視身邊的疙瘩地為“寶貝”。我的少年村莊拆遷后,父老鄉親便在周圍搜尋任何可以用來種菜的“地盤”。他們對土地和種子,有著與生俱來的敬畏感和留戀感。

在當下這樣一個物質豐盈的社會里,很多地方的農民之所以選擇在房前屋后種菜,不僅在于可以得到更多的新鮮的、安全的食物,還在于,可以借此保持農耕社會形成的社交關系。農民是善于互贈食物的群體,你端一盆韭菜餃子到對門,對門還以一把鮮綠的芹菜,這樣的禮尚往來,不可或缺。否則,上菜場買菜多花錢事小,失去古風事大。

有的人不懂農民的心思,甚至認為胡亂種菜是缺乏審美訓練的表現。但在我看來,在房前屋后營造綠色空間,恰恰是他們具有濃厚審美趣味的明證。世間并不是只有“綠了芭蕉,紅了櫻桃”才是美,“綠了黃瓜,紅了辣椒”,一樣讓人心情怡然。自小在農村生活的我,仔細打量過豆莢從無到有、一天一變的過程,這是一個讓人心曠神怡的過程。每一個農民都可以通過蔬菜的千變萬化,感受到自然生態的美好,感受到在天地之間的一份寫意。詩人可以“采菊東籬下”,農民也可以“采瓜東籬下”,有什么違和的呢?

這些年,我造訪過多個美麗新鄉村,見識過那里的村莊被包括蔬菜在內的綠植“籠罩”的美。鄉居圖如畫如詩,農民自由出入,如畫中人,從物質和精神上都得到了滋養,豈不美?讓這樣的村莊呈現于大地之上,本身就是對美學和文明的一份貢獻。創文也好,提升村容村貌也罷,都應該順應民心,推崇自然的、和諧的風貌,而不是自我“設計”出一份審美規則,把農民的自然生產和生活方式強行納入、依“規”修裁,造成嚴重的撕裂。

古往今來,村莊總是以“參差不齊”取勝,“開軒面場圃,把酒話桑麻”,從來都生發于形制各異的農家小院之中。那種整齊劃一的“規范”,帶來的不是美的享受,而是僵硬形態的壓迫感。強調村子的“總體美”并非沒有道理,但若是拿個性十足的家園之美“開刀”,帶來的是一大考問:為誰創文,為誰提升村容村貌?創給誰看,又提升給誰看?想必不是為了農民,而是為了“功名”;也不是給農民看的,而是給檢查組看的。

無疑,農民并不喜歡這樣的“統一安排”,網友通過截圖上網質疑“韓村除菜令”,形成一波輿情,就已經表現出鮮明的態度。一些基層干部可能內心還挺委屈,覺得自己一片好心沒有得到群眾的理解,而這恰恰是雙方在審美、治理等方面缺乏有效交流溝通的表現。說到底,社會治理的前提是“尊重”“包容”,唯有從這一層面多和群眾交心,尊重民眾基本權利,一些荒誕的層層加碼,才不會頻頻閃現。

? (本文僅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劉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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