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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小區業主裝修拆除承重墻?住建部門回應:尚未確定

時間:2023-05-08 21:25:21    來源:海報新聞    

海報新聞記者 陳嘉偉 西安報道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在哈爾濱承重墻被拆除引發全樓墻體大面積開裂之際,多地亦曝出類似問題。5月8日,海報新聞記者接到西安西電新誠小區一名業主的反映,稱小區有業主在裝修時存在拆除承重墻的情況,并稱自己反映幾個月后,拆墻業主仍未對受損墻體進行恢復和加固。

蓮湖區住建局曾向康先生下發整改通知

是否為承重墻 當事雙方各執一詞

5月8日下午,海報新聞記者前往西電新誠小區對此事進行了解。在小區內記者見到了一直對此事進行投訴并已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譚先生。

譚先生表示,砸掉承重墻的是小區339號樓1單元的業主康先生,自己是202業主,是最早發現此事的人。

譚先生自述2022年12月,自己發現家中衛生間及附近房屋天花板有漏水的情況,遂上樓找康先生進行協商,協商過程中發現康先生在裝修過程中對客廳及衛生間之間的墻體進行了拆除。“當時沒有完全拆完,只是開了個口子,因為那是承重墻所以我就找了小區物業過來查看。”

譚先生說物業叫停了墻體拆除,康先生也寫下了一份《裝修保證書》,承諾“不破壞房屋外立面,不破壞主體結構,如因裝修出現安全問題,由房屋業主負責。”此外康先生還承諾“裝修后做好房屋墻體加固,做好安全措施。”

不過譚先生表示,上述保證書并未阻擋康先生繼續拆除墻體。“物業、社區都組織過協商,坐在一起的時候說的好好的,事后就反悔了。”譚先生稱,再看的時候墻體已經拆完,“就比如說一整面墻,原來衛生間的門在墻的右邊,現在開到了左邊。”譚先生稱因為是承重墻,所以該住戶的改動對樓體造成了一定影響,“7樓的住戶影響最大,目前已經出現了一些裂縫。”

2023年1月,譚先生又將此事反映至西安市蓮湖區住建局。1月17日,蓮湖區住建局到現場進行了實地查看。2月15日蓮湖區向康先生下發整改通知書,整改通知書載明,依據《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禁止下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為”第一款“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拆除、破壞墻體、梁、板、墩、柱等主體和承重結構”,立即按原墻體設計標準進行恢復。

但時至今日,康先生并未對墻體進行恢復。

康先生回應稱,自己所拆除的并不是承重墻,“住建局也沒說這是承重墻,之所以叫我恢復是因為西安市有規定不能擅自拆除墻體。202的業主說我拆除的墻體是承重墻,他得拿出依據。”

對于何時恢復拆除的墻體,康先生并未正面回答。不過其表示,目前譚先生要求自己請有資質的公司對墻體恢復,之后還需要找第三方機構對整樓進行安全檢測,“這我肯定不能答應,不可能他說啥就是啥。”

目前,譚先生和另一名業主已將康先生起訴至法院,“一個是漏水造成的相鄰糾紛,一個是拆除墻體的相鄰侵害。”譚先生表示。

事發樓體是一棟交付于2000年的老樓

住建部門回應:目前尚未確定是承重墻

在雙方各執一詞的情況下,海報新聞記者又分別向小區物業、轄區的桃園一坊社區以及蓮湖區住建局進行了求證。

小區物業表示,針對康先生破壞墻體的行為,物業確實叫停過,但自己并非執法部門,能做的有限。同時,物業和社區均表示,自己曾多次組織過譚先生與康先生進行協商。小區物業公司服務主任牛先生表示,“在物業職權范圍內,能做的都做了。”社區方面也同樣表示,“社區方面也只能出面組織協調。”

對此,蓮湖區住建局房管科負責房屋安全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尚未確定康先生所拆的墻體是承重墻。

前述工作人員表示,接到譚先生投訴后,蓮湖區住建局一直在跟進此事,并于今年1月17日前往現場查看,發現康先生裝修破壞墻體的情況屬實。近日,蓮湖區住建局與第三方房屋安全檢測機構再次到現場進行了查看,目前尚未確定康先生所拆的墻體是承重墻。

該工作人員表示,康先生所拆的墻體是否影響樓棟的房屋安全,需要第三方檢測機構進一步檢測。“業主投訴同樓棟其他業主拆改墻體影響房屋結構安全的,應該提供相應的證據,‘即誰投訴誰舉證’。”前述住建局工作人員稱。

對于此事的下一步工作,上述區住建局工作人員表示,會督促康先生盡快按原墻體設計標準恢復所拆墻體,并持續跟進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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