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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西安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登記發證工作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辦理|天天速遞

時間:2023-06-30 21:38:17    來源:華商網    


(資料圖)

華商報訊(記者 楊芷瑤)6月30日,華商報記者獲悉,根據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做好不動產統一登記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銜接的通知》(自然資發〔2022〕157號)、陜西省自然資源廳、陜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扎實做好不動產登記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銜接的通知》(陜自然資發〔2022〕51號)規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西安全市范圍內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登記發證工作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辦理。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土地承包、流轉及合同管理等工作,不再辦理此類登記業務。

西安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統一登記業務辦理范圍: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登記的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查封登記等;抵押權登記的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等。

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灞橋區、未央區范圍內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相關登記業務由西安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辦理。閻良區、臨潼區、長安區、高陵區、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和西咸新區、高新區范圍內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相關登記業務由各區縣、開發區內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

2023年6月30日前依法頒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權屬證書(或證明)繼續有效。2023年7月1日起依法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經營權)相關登記時,統一發放《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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