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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今頭條!云南省建立光伏資源“一張圖” 推動項目有序開發加快投產

時間:2023-04-04 14:28:49    來源:云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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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網訊(記者段曉瑞)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開發行為加快光伏發電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建立全省光伏資源分布“一張圖”“一個庫”,進一步規范光伏資源開發行為,推動光伏發電項目有序開發、加快投產。

《通知》從資源排查、項目謀劃、業主優選、備案建設、投產并網、退出回收、優化服務和監督管理等8個方面,對光伏資源開發進行全生命周期規范管理。各地根據新“三區三線”和最新要素管理政策梳理報送具備開發條件的光伏項目,完善全省光伏資源分布“一張圖”,省級要素保障部門提前介入,從用地、用林、落實并網條件等方面共同審核并篩選建立省級項目庫,搭建形成省級統一動態管理的“一個庫”,不在省級項目庫的項目不得納入年度建設規模。電網企業對“十四五”擬建、在建項目于1個月內完成入庫項目接入系統方案規劃。

省能源局會同各州(市)根據項目成熟度和接網條件,按照2023至2025年每年建設規模不小于1500萬千瓦,對省級項目庫的項目進行建設時序排序,提出光伏年度建設方案,經審核后列入下一年度建設方案。列入年度建設方案的項目,完成備案后2個月內應實現開工,原則上開工后8個月內應具備投產條件,自開工之日起1年內應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因項目業主自身原因逾期未開工的,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仍未開工建設的,由州(市)按規定收回光伏資源項目開發權,取消備案。被收回開發權的企業,不得參加全省下一年度光伏資源開發建設。

《通知》同時明確,光伏發電本體和配套送出工程應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營。光伏發電項目按照裝機的10%配置調節資源,可通過自建新型儲能設施、購買共享儲能服務和購買燃煤發電系統調節服務等方式實現。電網企業應進一步優化光伏電站項目接網服務和審核程序,進一步壓縮辦理時限。

《通知》要求,落實項目屬地監管責任,加強對項目實施的全過程監督檢查。各地不得在用林、用地等審批環節設置不合規前置條件,不得以資源出讓、繳納保證金誠意金、收益留存、企業援建等名義增加非建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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