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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尸案別墅”拍出后 拖欠的物業費誰付?

時間:2018-06-13 15:45:22    來源:揚子晚報    

昨天下午2點多,南京“碎尸案別墅”司法拍賣結束3個小時后,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再次來到該小區實地探訪。

這次司法拍賣引起了很多南京人的關注,因此從下午開始,一旦有陌生人靠近,周圍就會有鄰居主動湊上來詢問,“你就是新房主啊?”

盡管這幢別墅已經以786萬元的成交價最終“落槌”,但新主人要“拿到手”,還需要完成一系列交割程序。負責該小區物業工作的南京市唐輝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接受紫牛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該別墅從2011年就處于無人居住的情形,目前算下來累計拖欠了6-7萬元的物業費。

物業公司相關人士稱,他們希望新房主入住時,能將之前拖欠的物業費先結清,方便物業公司接下來的工作。

拍賣后,原業主拖欠的物業費該由誰來付?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蔡慶濤律師認為,一般來說,拍賣所得款項償還債權人時,分為幾種情況。

如果在拍賣前公示有物業費拖欠,那么可以用拍賣款支付拖欠的物業費;如果拍賣前沒有公示有物業費拖欠,那么物業公司可以通過在拍賣前起訴原業主,在判決之后可以參與分配拍賣款;如果拍賣前沒有公示有物業費拖欠,物業公司也沒有起訴原業主,那么就只能在拍賣之后起訴,要求原業主支付了。

當然,如果在拍賣前的公示中有具體要求,比如這次瑞景文華142號房產拍賣前公示中,寫明“物業費、水、電、燃氣等情況:如有欠費,均由買受人負擔”,那么應當以此為準。

昨天上午瑞景文華142號別墅拍賣結束后,在拍賣中一直不斷“舉牌”,逢競價必跟進,并最終拍得這套房產的神秘競買人浮出水面。《確認書》顯示,這位競買號為E2197的競買人名叫劉建紅。

昨天下午,紫牛新聞記者試圖通過秦淮區法院聯系劉建紅進行采訪,但秦淮區法院出于保護當事人隱私及尊重當事人意見的原因,謝絕了記者的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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